1、 我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行程景点游览的前提下,对景点游览的先后顺序作合理的调整;
2、 旅游者在境外旅游期间需遵守《游客文明旅游承诺书》,本承诺书为合同附件之一。
3、 如遇塌方、大雪封山、塞车、台风、雾季或航班延误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行程延误或不能
完成景点游览,不视为旅行社违约。按《旅游法》第五章第六十七条处理;造成滞留的,增加的费用人民币 450 元/晚/人 由旅客承担(该标准为附表所列的常规团等级酒店1N住宿+1早餐,若提升等级费用另计);
增加的正餐和交通费用另计,参考如下:
正餐:按实际产生餐数结算( 以一桌10人核算,人数不足按人头分摊或可选择自理,若提升餐标另计)
交通:原则上采用顺延方式,如遇原搭配的交通航次无法满足,优先采用当下可衔接最低成本的交通方式,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统一安排,因此而增加的交通差额由旅行社和游客对半分摊,减少的则退还旅客;
所有的费用,由旅客在境外现付领队。
4、 因旅游者提供的材料存在问题或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旅行社扣除已产生的费用和机位、酒店等订金损失后,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另造成我司实际出团人数不足15人成团时,我司有权收取全部团款或人数不足成团所增加的团费差额。
5、 长者参团注意事项:原则上60岁以上(含60岁)长者参团须提供医院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明和亲属的担保函,并须另行购买1份意外保险,建议60岁以上长者在有同行人陪同下参团。
6、 出团说明会:约于出发前3—4个工作日召开,出团会内容比较重要,请尽量抽空出席;若无 法前往参加者请出境当天指定集合时间再提前40分钟抵达出境口岸,由我司领队现场开【行前说明会】旅客烦请签字确认。
7、 旅途行程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周边临时摆摊的购物点,旅行社不建议购买,如旅游者自愿购买,应当慎重。旅游者自行前往购物店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8、如果您在旅途中,对于行程、餐食、饭店、导游等方面有任何问题或是不愉快,欢迎随时拨打出团通知书“紧急联络表”中组团社紧急联络人电话,及时反映问题,我们将即时给予提供协助处理,以便行程顺利进行,让您旅程中随时保持好心情。
9、我社接待质量以意见单为准,请贵宾认真填写任何意见单,本社不受理与意见单为符的投诉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