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维权
本报讯 (李毅芬)近日,梧村工商所接到一名男子的投诉,称其向“北京金台旅行社厦门办事处”购买了6张厦门至北京的往返机票,并将9300元汇至对方所提供的账户里,汇款后该办事处告知没有机票,但没退钱,结果9300元的机票钱一去不返。
根据男子提供的地址,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到东浦路金枫园查找所谓的“北京金台旅行社厦门办事处”,可是根据被举报的地址进行检查时,工商执法人员却被告知被举报的地址是住家。由于没有对外营业迹象,执法人员只好隔日再次与申诉方一同前往金枫园检查,申诉的男子先行敲门后,终于有一名女子把门打开。
执法人员进入该场所后,发现所谓的办事处就是一间简陋的卧室,里面有两台电脑,并无任何证照。该经营场所的负责人张某称,自己是由北京金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崇文营业部委托到厦门驻地联络经营旅游业务的,办事处的设置是否经北京金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同意他不知情,平时的业务往来、款项进出都是通过银行卡转账,但对外经营的业务都是以北京金台国际旅行社的名义进行,对于所投诉的9300元机票款没有返还一事,张某供认不讳,但推托钱是存进北京金台国际旅行社的账户,他本人无钱返还。
经过调查核实,执法人员当场以涉嫌无照经营暂扣了两台从事业务活动的电脑,并告知无任何证照从事对外经营活动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因此9300元的退款应由张某承担。在法律和事实面前,张某只好将9300元现金返还给申诉方,此案正在进一步的调查中。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