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免费或半票,导游却要游客买全票;一位随团的退休干部愤而向本报投诉
厦门晚报:
目前旅行社行业的竞争非常激烈,报价逐渐下降,有的旅行社则采取“堤外损失堤内补”的方式,专门欺诈老人。最近我们参加“华东五省及长江三峡旅游团”被宰了。这个旅游团是由厦门一家旅行社和昆明铁路国际旅行社集团专列中心部组织的。
4月22日,我们登上汾河号游轮,28日抵达重庆。途中,导游小姐向船上每位欲登三峡坝顶的70岁以下游客收取了125元,70岁以上的收取了90元。这时,一位老同志到售票处看到公示价格表,该表规定:70岁以上免票,60岁-70岁半票。原来导游在欺骗我们。我们据理抗争,他们才勉强退还。
武汉黄鹤楼和湖南岳阳楼两个景点也都明确公示老人半票或免票,但他们还是分别扣了我们每人8元-30元。黄山景点则每人多收了97元。张飞庙和鬼城在导游和售票处的暗箱操作下,我们也被不明不白地收费,该退的钱也没退足。其他景点也有类似的情况。他们还强词夺理说:“需扣除轮船停靠费、交通费和导游费等。”其实旅游合同中已有包括住宿地到景点的交通费,船票的综合费用里也指明包括导游费用。事后,地陪导游人员还指责厦门的全陪导游没有“看住”旅客让人下车,使他们暴露了“天机”,赔了近万元。尽管每人已退557元,但仍然还有471元未退。
党和政府给老人优惠政策,旅行社和导游却欺骗我们,为了不让游客看到门票的公示价格,还假惺惺地交代游客不要下车,或者把游客先引去排队,交代“不要走散”,回避了游客去查看票价优惠情况。一艘游轮有几百号人,旅行社从中敛了数万元的不义之财。对此,我非常愤怒。
所以,我提醒参加旅游团的老人,外出旅游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合同,并妥善保存,要懂得查明售票处的优惠规定,如有违规收费应据理力争,回程后向当地旅游质监所投诉,进行索赔,维护好自己的利益。我也提醒某些不法旅行社和导游别自毁声誉,断了自己的生路。
退休干部 刘树如
(来源:厦门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