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散兵游勇组成了“海上游”联合体,到今年该联合体接待量增加了一倍。今年新春以来,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每天的接待量平均3000人次,最多时达到1.5万人次。从接待数量计算,可能是厦门旅游接待项目中人数最多的。
尽管如此,经营者认为,如果有专门的政府管理条例和管理者,项目会做得更多、会有更多的游客被吸引来厦门。



“金门游”已经成为厦门旅游的特色产品。在金门游开放后,曾通过游船看金门,并且议论不休的“海上游”如何了呢?上周五,记者在轮渡码头看到,烈日暴晒下,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拿着自己的身份证排队,井然有序地经过公安边防检查,满怀期待地登上“成功六号”游船,盼望早点看到那目前作为福建省外的居民还不能登上的金门岛。
据了解,自今年以来,每天参加“海上游”的游客平均3000人次,黄金周最多时一天达1.5万人次,全国各地游客对厦门“海上游”的热情仍然不减。而从事“海上游”的经营者认为,这个项目还大有潜力可挖。
一匹黑马 曾恣意市场
上个世纪的最后一年,随着厦金海域的平静,包租小木船、邀几个外地朋友出海,在海上看神秘的金门,已经没法满足同胞们的思念之情了。于是,一些海上作业的企业或购进了老旧客运船舶、或对即将退役船舶进行改造,纷纷打出“海上看金门”的口号,招徕游客厦门海上游。以海上看金门为卖点的“海上游”,立马成了厦门旅游的项目黑马,全国游客趋之若鹜。
但是,由于“海上游”的经营者成分复杂,为争夺游客,一系列不规范的问题出现了:设置简易码头冲滩载客、在不符合客运条件码头揽客运输、打价格战、欺诈游客……不仅“海上游”受到质疑,就连厦门的形象也受到质疑。
是将“海上游”作为厦门旅游新的增长点,进行扶持,还是鉴于自身经营的混乱给予取缔?“海上游”成为议论的焦点,也考验着经营者和管理者。
一遍遍的检查、调研,一次次的协调、沟通,公安、旅游、边防、海事、水运等等政府部门不断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经营者也开始检讨自己的行为。最后,“政府主导,企业自律”成为共识。经营“海上游” 的9家船东决定:组成“海上游”联合体,实行统一码头管理、统一报价、轮班经营的办法。
起初的效果是显而易见的,但好景不长,这个松散的团体在各自利益面前,很快瓦解。而且,之后又几度分分合合,最后的结果是“海上游”一直存在,也一直没有好的口碑,每年的接待人数也只有40多万。
再度联合 建立新机制
2005年初,在政府相关部门的主导下,又再度组建“海上游”联合体,船东们对联合体的机制、结构、运作模式、管理办法进行深层次的探讨。4月,“海上游”9家船东所属船舶统一挂靠厦门市波赛东海上旅游有限公司,并成立联合体领导小组,设立联营调度中心,实行对“海上游”船舶营运的统一管理和分配。“海上游”终于走上了“安全、畅通、有序”的发展轨道。
“海上游”联合体的船东们说,新机制能够顺利进行,“海上游”能够走上了“安全、畅通、有序”的发展轨道,得益于政府相关部门的鼎立支持和建设性的服务。
之前,“海上游”的一个安全和服务质量隐患不少是来自偷私渡者。偷私渡者被发现或显形后,往往使游船不能带游客正常旅游,导致游客的投诉和索赔。今年2月,水陆交通分局针对这一隐患,启用了游客身份证海上信息采集系统,有效地防患于未然。据水陆交通分局水上派出所所长林猛进介绍,前几天还在游客登船前抓获了一名隐藏了十几年的通缉犯。从海上信息采集系统启用以来,再也没有出现过偷私渡者混上游船的事件。
更让众船东赞不绝口的是,水陆交通分局为保证游船的服务质量和游客安全,除了指定上下客专用码头,还采取了每船配两名治安督导员制度。
去年年初,水陆交通分局就从游船企业内部挑选了一批有潜质的员工,对他们进行培训,成为游船上的治安督导员。这些身为船长、轮机手的督导员,及时排除了服务质量和安全隐患,使得之后再也没有游客在这方面的投诉。水陆交通分局副局长吴国贤说,现在除了黄金周要对督导员进行专题培训外,年底还和海防办、海事、旅游、水运等相关单位一起,对督导员进行表彰和总结,评出“优秀督导员”和“见义勇为分子”,进行物质奖励。
水陆交通分局局长纪边强的话让船东们很受听:我们管理者就是服务者,我们的一切服务措施都是根据市场规律来制定的,保证正常健康的市场秩序,是我们的责任。
船东们说,有政府给我们保驾护航,我们会联合得更紧密。他们高兴地告诉记者,两年来,“海上游”的接待人数增加了一倍,价格也保持稳定。有了利润,船东经营者开始做新的发展计划。
期盼规范 做大“海上游”
与其说这两年厦门“海上游”走上了发展的正常轨道,经营者更希望这是厦门“海上游”项目的起步。
目前“海上游”联合体有24条船,尽管在黄金周期间显得紧张,但平时还有富余的运力。经营者认为,除了看金门的线路,还有诸如游五缘湾、园博园、大小嶝岛、夜游等等线路可以推出。
要推出这些项目,作为船东的代表,厦门市船东协会秘书长陈茂森认为,政府必须要出台专门针对“海上游”的法规条例,同时,政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他说,到目前为止,厦门还没有一个有关“海上游”的法规条例,这对发展厦门“海上游”极为不利。“海上游”联合体曾几度解体,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厦门的“海上游”从开始到现在,已经具备了发展“海上游”的条件,但“海上游”联合体毕竟是一个松散的组织,如果没有一个法规约束和保证,再次解体也不是不可能的。他同时认为,政府还可以在配套设施方面进行投入,比如建个候船厅,不要让游客夏天暴晒在太阳下。
“海上游”联合体领导小组组长、厦门市波赛东海上旅游有限公司总经理何荣辉说,因为没有法规作准绳,自己也没有把握哪天联合体就崩溃了。做好海上旅游项目,是发展厦门旅游的一个要点,因此,作为经营者,非常期盼政府有专门的法规条例规范,做大“海上游”。他说,因为这两年市场秩序较为正常,船东们有了利润,现在正准备淘汰旧船,购置新船。他介绍说,水运部门已经批准了5条新船,准备投入“海上游”项目。这5艘新船将统一船型,不仅每艘可容纳300左右的游客,更主要的是船身大了,动力增加了,游客活动的空间大了,舒适度提升了。他透露说,每艘船投资额是600万-700万元。他说,以后还会对全部的游船进行“更新换代”,让游客真正体验到游船旅游的魅力。
对于船东们盼望的法规条例,厦门旅游局局长郭恒明表示,厦门旅游局已经和港口管理局联合,今年内将出台专门针对“海上游”的法规条例。他说,这个法规条例将在游船的准入条件、服务标准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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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杨瑛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