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周湘瑜)国家发改委、民航局3月31日公布了新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据了解,国航、深航等多家航空公司将从4月6日起下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费由50元降为4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燃油费保持不变。
这一变动是根据最新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计算得来。3月31日,发改委和民航局测定,从4月1日起燃油附加费“收取率”从0.002908降至0.002818.依此计算,国内800公里以下航线征收“最高标准”为23.9元,超过800公里的航线最高标准为44.8元,按照“不足10元部分四舍五入”的算法,分别应该征收不超过20元和40元,而下调前分别应征收不超过24.4元和45.8元,四舍五入为20元和50元。
据了解,与调整前相比,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降低了3.1%。调整后的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执行时间自2010年4月1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
目前,已有国航、深航、川航、海航、金鹿航空、大新华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下发了通知,将于4月6日零时(出票)调整燃油附加费,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费由原来的50元降为4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燃油费价格不变,仍为20元。自2010年4月6日(以出票日期为准)起销售的客票,一律按新标准征收燃油附加费。
不过,昨晚19时,记者在携程网等网站的机票预定版块查询4月6日以后800公里以上部分航线的机票价格时发现,虽然不少航空公司已经表示4月6日起将下调燃油附加费,但是网站上的价格还没有从50元改为40元。